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认真学习,做一个有智慧的好教师——南溪中学组织全体教师学习《浙江省义务教育条例》
添加日期:2010-3-2 8:21:00    点击率:2900    文章来源:南溪中学    文章上传:南溪中学
 

认真学习,做一个有智慧的好教师

——南溪中学组织全体教师学习《浙江省义务教育条例》

为了落实上级文件精神,规范学校的教学行为,提高学校的教学质量,新学期的第一天,南溪中学利用周一教师例会时间,组织全体教师在二楼会议室学习《浙江省义务教育条例》。

学习会上,沈利华校长结合学校实际对《浙江省义务教育条例》进行认真解读,重点辅导学习《条例》具体规定和政策;学校、家庭、父母、适龄儿童少年在义务教育实施中的权利、义务与责任。会上,沈校长强调:教师应当履行教育教学职责,尊重学生的人格,不得歧视学生,不得对学生实施体罚、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,不得侵犯学生的合法权益;教师应当遵守职业道德规范,自觉抵制有偿家教,为人师表,忠诚于人民的教育事业;作为学校,要进一步规范办学行为,依法办学,全面推进素质教育,合理科学安排学生的课业。保证学生每天体育锻炼的时间不少于一小时。

通过对《条例》的学习,教师们进一步提高了对义务教育地位与作用的认识,明确了学校、学生、教师在义务教育中所享受的权利,应履行的义务与责任,进一步树立了依法执教的观念。

本学期,学校将把学习活动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点工作来抓,通过悬挂横幅,网上论坛、黑板报宣传等形式,加强教师职业道德建设,严格执行义务教育办学规范,保障学生依法接受义务教育,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,全面实施素质教育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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